中证协就《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(试行)》征求行业意见

中国证券网

3周前

风险管理方面,《指引》明确,证券公司应当在证券集团内建立与证券集团组织架构、发展战略、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,建立明确的风险管理架构、制度、政策、工具、流程和报告路线等,对证券集团的表内外、境内外、本外币业务涉及的各类风险,进行准确识别、审慎评估、动态监控、及时报告、妥善应对及全程管理。

新华财经上海12月3日电(记者王彦琳) 记者从券商处了解到,为加强证券公司集团风险管理能力,维护证券公司稳健运行,防范金融风险跨境跨业传染,日前,中证协就《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(试行)》(下称《指引》)征求行业意见。

《指引》明确,并表管理,是指证券公司对证券集团的公司治理、资本和财务等进行全面持续的管控,有效识别、计量、监测、评估和控制证券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。证券公司并表管理要素包括并表管理范围、公司治理、业务协同与内部交易管理、风险管理、资本管理等。

《指引》要求,公司治理方面,一是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以集团管理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架构,确保其与证券集团整体业务性质、资本实力、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。二是证券公司应当保障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公司治理的独立性。附属机构应当在证券集团统一制度框架下,细化完善内部控制、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体系。三是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层、各部门、各分支机构及各附属机构充分履行相应的并表管理职责分工,建立健全并表管理协作机制,将并表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。四是证券公司应当视证券集团发展情况,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集团并表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,及时解决并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每3年至少进行1次。五是证券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,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年度并表管理情况。

业务协同与内部交易管理方面,一是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种类、区域布局、市场环境和自身并表管理能力,科学进行跨境经营的决策,不断提升证券集团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。二是应当统筹规划附属机构定位,确保各附属机构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和市场定位,避免集团内部业务混合操作。三是应当在证券集团内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防火墙体系,通过审慎隔离股权、管理、业务、人员和信息等措施,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在集团内部无序传递和跨境、跨业、跨机构、跨产品传染。四是可基于并表管理的合理需要,依法依规在集团范围内采集和运用并表管理所需数据。五是应对证券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并表管理,充分关注潜在利益输送、虚增资本、转移收入、风险传染、监管套利和其他对证券集团稳健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。六是应制定证券集团内部交易管理制度,清晰界定重大内部交易,建立并执行重大内部交易审批决策程序。

风险管理方面,《指引》明确,证券公司应当在证券集团内建立与证券集团组织架构、发展战略、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,建立明确的风险管理架构、制度、政策、工具、流程和报告路线等,对证券集团的表内外、境内外、本外币业务涉及的各类风险,进行准确识别、审慎评估、动态监控、及时报告、妥善应对及全程管理。

资本管理方面,《指引》要求,证券公司应当坚持资本集约型、高质量稳健发展,聚焦主责主业,对各附属机构和各业务条线进行合理的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,将资本水平始终维持在监管要求及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之上,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回报水平。

在过渡期安排上,《指引》表示,已正式实施并表监管试点的证券公司,本指引的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半年;其他下设有境外附属机构的证券公司,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半;其余证券公司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年。

编辑:罗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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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管理方面,《指引》明确,证券公司应当在证券集团内建立与证券集团组织架构、发展战略、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,建立明确的风险管理架构、制度、政策、工具、流程和报告路线等,对证券集团的表内外、境内外、本外币业务涉及的各类风险,进行准确识别、审慎评估、动态监控、及时报告、妥善应对及全程管理。

新华财经上海12月3日电(记者王彦琳) 记者从券商处了解到,为加强证券公司集团风险管理能力,维护证券公司稳健运行,防范金融风险跨境跨业传染,日前,中证协就《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(试行)》(下称《指引》)征求行业意见。

《指引》明确,并表管理,是指证券公司对证券集团的公司治理、资本和财务等进行全面持续的管控,有效识别、计量、监测、评估和控制证券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。证券公司并表管理要素包括并表管理范围、公司治理、业务协同与内部交易管理、风险管理、资本管理等。

《指引》要求,公司治理方面,一是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以集团管理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架构,确保其与证券集团整体业务性质、资本实力、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。二是证券公司应当保障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公司治理的独立性。附属机构应当在证券集团统一制度框架下,细化完善内部控制、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体系。三是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层、各部门、各分支机构及各附属机构充分履行相应的并表管理职责分工,建立健全并表管理协作机制,将并表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。四是证券公司应当视证券集团发展情况,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集团并表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,及时解决并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每3年至少进行1次。五是证券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,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年度并表管理情况。

业务协同与内部交易管理方面,一是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种类、区域布局、市场环境和自身并表管理能力,科学进行跨境经营的决策,不断提升证券集团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。二是应当统筹规划附属机构定位,确保各附属机构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和市场定位,避免集团内部业务混合操作。三是应当在证券集团内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防火墙体系,通过审慎隔离股权、管理、业务、人员和信息等措施,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在集团内部无序传递和跨境、跨业、跨机构、跨产品传染。四是可基于并表管理的合理需要,依法依规在集团范围内采集和运用并表管理所需数据。五是应对证券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并表管理,充分关注潜在利益输送、虚增资本、转移收入、风险传染、监管套利和其他对证券集团稳健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。六是应制定证券集团内部交易管理制度,清晰界定重大内部交易,建立并执行重大内部交易审批决策程序。

风险管理方面,《指引》明确,证券公司应当在证券集团内建立与证券集团组织架构、发展战略、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,建立明确的风险管理架构、制度、政策、工具、流程和报告路线等,对证券集团的表内外、境内外、本外币业务涉及的各类风险,进行准确识别、审慎评估、动态监控、及时报告、妥善应对及全程管理。

资本管理方面,《指引》要求,证券公司应当坚持资本集约型、高质量稳健发展,聚焦主责主业,对各附属机构和各业务条线进行合理的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,将资本水平始终维持在监管要求及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之上,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回报水平。

在过渡期安排上,《指引》表示,已正式实施并表监管试点的证券公司,本指引的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半年;其他下设有境外附属机构的证券公司,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半;其余证券公司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年。

编辑:罗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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